2020-09-09 10:05:21 来源: 和讯网
9月8日,据多家媒体报道称,蓝思科技被曝出一高管受贿约554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
我们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,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今年8月31日出具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,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4年2月至2019年5月,郑秋丽利用先后担任蓝思科技浏阳区采购部总监、采购部(三园区合并)总监、董事长助理、中央采购部总监等职务便利,收受蓝思科技供应商财物554.15万元。郑秋丽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645.64万元。郑秋丽的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
根据《郑秋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》内容显示,经审理查明:2014年2月至2019年5月,被告人郑秋丽利用先后担任蓝思公司浏阳园区采购部总监、采购部(三园区合并)总监、董事长助理、中央采购部总监等职务便利,多次收受蓝思公司供应商深圳市科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科标公司)、湖南翰宇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翰宇公司)、深圳市迪富兰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迪富兰公司)、东莞市汇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汇诺公司)、东莞市创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创科公司)、深圳市精艺机械五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精艺公司)财物,共计5541460元。
其中,2013年,科标公司承建了蓝思公司榔梨、星沙、浏阳园区的一批净化工程,垫付了资金。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,科标公司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,公司副总经理曾某先后5次送给被告人郑秋丽现金共计33.1万元。
2017年下半年,翰宇公司有意向蓝思公司销售阻尼布等辅料,公司总经理万某遂找到被告人郑秋丽,请托其在产品导入过程中提供帮助。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5月,万某先后3次送给被告人郑秋丽现金共计40万元。
2017年1月,迪富兰公司成为蓝思公司抛光液供应商。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,为了提高销量、维持售价,迪富兰公司股东刘某先后14次送给被告人郑秋丽现金共计250万元。
同样在2017年初,汇诺公司成为蓝思公司抛光液供应商。2017年10月至2018年,为了提升货款支付速度,汇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、现大股东、总经理郭某先后4次送给被告人郑秋丽现金共计22万元。
2014年,创科公司成为蓝思公司研磨材料供应商。2018年6月至7月,为了提高销量、维持售价,创科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先后2次送给被告人郑秋丽现金共计160万元。
2017年6月,精艺公司成为蓝思公司机械配件供应商。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,为了提高销量、维持售价,精艺公司负责人余某送给被告人郑秋丽一张银行卡,先后2次向卡内打款共计490460元。
可以看到,郑秋丽在五年多里,收了6家供应商公司共计约554万元,最高从一家公司收受了250万元,最低22万元。其主要收受现金贿赂,另外也收受了一家公司的银行卡。
案发后,被告人郑秋丽主动退缴违法所得6456443元。除此之外,郑秋丽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
公开信息显示,蓝思科技主营业务为研发、生产、销售高端视窗触控防护玻璃面板、触控模组及视窗触控防护新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。据公司财报显示,蓝思科技是苹果、三星和华为的主要供应商,生产的是手机玻璃背板,而苹果一直是蓝思科技最大客户。
今年上半年,蓝思科技交出的半年报十分惊艳,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.68亿元,同比增长37.05%;实现净利润19.12亿元,较上年同期增长1322.42%。
蓝思科技业绩上涨的原因,主要是各类产品产销两旺。半年报显示,截至2020年6月底,公司各类产品在手订单金额达到192.47亿元。其中,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为119.95亿元,同比增加48.19%;向前五大客户的销量为3.76亿件,同比增加34.43%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并不是蓝思科技第一次爆出贪腐案。在裁判文书网中检索发现,此前还有蓝思科技的员工也曾因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处罚。
2019年8月,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,蓝思科技工程技术部员工喻某、刘某、陶某、尹某四人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蓝思科技供应商伊莱特公司的贿赂款。
最终法院认为,上诉人喻某、刘某、原审被告人陶某、尹某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利用各自担任该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人员的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原审被告人徐畅明知是上诉人喻宏峰受贿所得的赃款仍帮助其转移、隐匿,其行为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且情节严重。上诉人喻某、刘某、原审被告人陶某、尹某、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从轻处罚。上诉人喻某、刘某、原审被告人陶某、尹某案发后退缴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,可酌定从轻处罚,剩余违法所得,应继续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(和讯网 破晓)